南寧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文件南道運發〔2014〕149號
關于駕培機構使用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駕培機構∶
為規范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的使用管理,促進駕培行業節能減排被備的推廣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交運發〔2012〕729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GB/T30340-2013)、《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GB/T-30341-2013)(以下簡稱”兩項國標”)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駕培機構應按《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及兩項國標的要求自主采購或采取租賃、合作等方式選取使用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但所選用的汽車駕駛模擬器應滿足交通行業標準《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JT/T378-2005)的技術性能要求,
且確保能夠與我市駕駛員培訓計時系統實現數據對接。計時系統服務商應在技術上給予解決對駕駛培訓模擬器的配備,各駕培機構按照2014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國家標準,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與教練車比例必須按1∶4 配置。?二、根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及兩項國標的規定,使用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訓練共7個學時,分別是第二階段實際操作部分3個學時和第三階段實際操作部分4個學時。每個學員每天使用模擬器訓練不得超過4個學時。?三、汽車駕駛培訓模擬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成本支應列入駕培機構經營總成本內,不得向學員單獨分列收取。?南寧市道路運輸使理年?2014年12月式?抄送∶自治區運管局職業技能管理科、市交通運輸局覃陽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道運科,市運管處黃煥添書記,市駕培協會、信息中心?南寧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辦公室